1.同一学科领域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录取结束后,如招生计划仍有剩余,录取顺序为:
(1)在复试前填报调剂志愿的一志愿校内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后,符合调剂要求的我院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的一志愿合格生源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校外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017年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