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学奖学金: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数量和质量,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种类及金额标准如下(新生入学奖学金种类之间不兼得):
(1)生源奖学金 凡是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第三批本科和无学位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0元/生。
(2)入学成绩奖学金 考生初试中统考的三科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30分以上者(按照满分为100分计算)及未考统考数学的两科统考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40分以上者,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0元/生。
考生初试中统考的三科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线20分以上者(按照满分为100分计算)及未考统考数学的两科统考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30分以上者,入学报到后奖励6000元/生。
考生初试中统考的三科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线10分以上者(按照满分为100分计算)及未考统考数学的两科统考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20分以上者,入学报到后奖励4000元/生。
2.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为了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生,不纳税。
3.学业奖学金:为了鼓励研究生提升学业水平,发挥创新能动性,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评选比例为100%。
(2)二年级(含)以上硕士研究生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分为三个等级评定,一等奖12000元/生,比例为10%,二等奖6000元/生,比例为20%,三等奖3000元/生,比例为40%。
4.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学术论文奖共分三个级别:一等奖5000元/生;二等奖2000元/生;三等奖1000元/生。
5.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得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得校级此荣誉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
6.优秀研究生奖:辽宁省优秀研究生、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获得校级此荣誉的研究生、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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