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类别确定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同单位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于5月6日前将邮寄至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
邮寄地址如下: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研究生院研招办刘老师(收);邮编:110870,联系电话:024-25496237。
上述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研招办:024-25494900。
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修改申请表.doc附件2: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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