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4。
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4。
第十一条调剂工作原则(由于今年我校MBA、MEM考生上线人数较多,MBA、MEM两个专业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调剂)
(一)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及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全日制专业可向非全日制专业调剂,也可向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4.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要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6.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相关程序和要求: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工作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调整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调剂后2天内登陆研究生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3.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12小时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在学校发出回复后3天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三)其他
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调剂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调剂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24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四)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已经通过面试,但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那么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
第十三条 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申诉和举报
申诉电话: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24-25496237;
举报电话:沈阳工业大学纪委:024-25496002。
申诉电话: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24-25496237;
举报电话:沈阳工业大学纪委:024-25496002。
2017年沈阳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调剂-〉考生在确认调剂后2天内登陆研究生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