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和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我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共设置三个奖励等级: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答案来源于:2017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2017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费收、退费等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