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文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中职升本批次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学校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严格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文件中有关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专升本批次同分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学校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严格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文件中有关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7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2017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