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
(二)录取原则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上述部门对考生资格集中公示,我校也将在本校招生网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总数的20%。
3、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可在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
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总成绩(包括基础测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经招生学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分别在本校、本省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可以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总数的30%。对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线。
4、学校在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总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测试成绩当年有效。
2017年山西医科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人数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