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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2017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20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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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36,在陕招生代码:812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西北地区一所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开设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金融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20个专业,在校生5900名。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sptc.***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接待考生及数据汇总上报,教务处负责考生各种测试,监察审计处负责招生录取全程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sptc.***/zhaosheng/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3333 029-33732266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学院在本院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本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计划数为准。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 2017-05-20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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