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一)学生提出申请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必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及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规格为A4纸、手写,申请书应详细叙述其家庭经济状况,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二)学生提供材料
申请学生须提供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学院逐级审核后返还给学生,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资助管理中心做进一步审核,复印件留系部保存备案),证明材料必须是认定条件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及学生应符合的八个条件之一(见认定条件),对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能认定为贷款学生。
(三)资格审查程序
1、学生申请:2017年6月15日前,需要申请或续贷2017年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提出申请,辅导员对学生上报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查后上报所在系。
2、各系、西校区初审:2017年6月21日前,各部门结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规定,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指导学生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审批表》(附件1)和《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库,填写《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附件3);
3、资助管理中心复审:2016年6月26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报送申请贷款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将《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盖公章后返回各系,由各系发放给申请学生。
4、学院领导审核:2016年6月30日前,学院领导对全院所有申请生源地贷款进行审核。
2017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陕邮职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强化贷款催收,防范违约风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