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本人于5月3日至6日持“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此表到县<市、区>民政局领取或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到户籍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职教科)办理交费、照相、信息确认等手续。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1]24号)规定,退役士兵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凭县(市、区)民政局的审查意见予以确认,并将《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收回备查。
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在确认点领取或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2017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体格检查表》(贴一寸数码照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表交回确认点。考生本人要认真核对《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对其体检信息准确性负责,无误后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
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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