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5分、C级(含合格)70分、D级40分。
(2)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分标准: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10分。
答案来源于:2017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7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职综合评价对“普通生”入学申请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按专业类别分类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