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和有关加分组成。
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51-2721203 4073381
2017年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