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国标代码:13288,浙江省代码:0122。
第四条办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六条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第七条学院简介
学院成立于2000年1月,以我国近代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的名字命名,以培养具有“一种意识、两种能力”----创新意识、实践动手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地处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毗邻绍兴高铁站、市行政中心,区位优势明显。校园占地面积1100亩。
拥有管理学等多学科门类共37个本科专业,其中,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十二五”新兴特色建设专业3个,省“十三五”新兴特色建设专业1个。在校生8600余人。
学生科技竞赛总成绩、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毕业生用人单位回访满意度保持浙江省本科独立学院前列。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
第九条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017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普通本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