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前各学院应公布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各学院按一级学科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应在招生规模(不含推荐免试生)的120%之内。生源不足的学院可适度降低复试比例。通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第一次复试后不拟录取的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3.2017年我校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2017年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