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师范)专业实行专业校考。在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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