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开展预录取以及后续工作,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是否预录取考生、预录取至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预录取过程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2.文史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理工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考生,单招类专业只可预录取“三校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招生,属于全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范围内的专业,只可预录取参加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3.必须按时准确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生办。
4.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必须按时准确为已报到注册考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不得出现逾期办理、补办理、更换录取名单等违规行为。违者严肃追究责任。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严格依据招生章程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