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测试工作:
1.开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应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应组织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的示范性高职教育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并对不同类型的考生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把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作为组织测试工作的重点,制定周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测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良好、测试结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对在测试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切实做好测试有关考务组织工作,特别是部分申报考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应合理安排测试考场和测试流程,消除一切可能影响测试正常进行的安全隐患,确保测试过程安全、有序。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将测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4.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内容、时间、办法组织相应测试。测试过程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务必落实到人。考生答卷、测试记录、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必须保存一年以上,确保可回溯倒查。
5.在学校所在地之外设置考点、组织测试,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上有关规定,周密组织、稳妥施考,不得恶性竞争,在组织测试前向设置考点区域所属市级考试招生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备案并接受其监管。
6.根据近年工作实际情况,总结经验,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积极应用网络技术,进一步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为考生申请与应考提供更多的便利。
2017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严密组织实施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