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留学基金委网“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经过公证的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申请硕士、博士的学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15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并由本人签名。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推荐人签字。
6.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上述申请材料须于2016年3月20日前寄送到陕西师范大学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2017年陕西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高校自主招生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