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现场确认后,考生领取体检表(也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并在体检表上粘贴数码照片后,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考生须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体检医院要在每个考生的体检表上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指导建议”中的项目,并告知考生本人。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按规定时间交回确认点。各确认点按规定程序将考生体检信息准确输入计算机,打印《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无误后签字确认,对其体检信息准确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代签。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市级考试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对口升学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2017年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政策问答如何体检?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何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