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考生
该类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三部分组成。
(1)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具体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2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40%;
(2)高中学业水平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换算标准为:A级85分、B级75分、C级65分、D级5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不含特长加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通过回答问题,并结合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作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当场打分评分,具体内容如下:
①自我介绍: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并对自己的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②专业认识: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方向;选择本专业的原因。
③未来规划:对自己未来进行整体规划;实现未来规划在校期间的学习规划;就业后的成长规划。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该类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文化基础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价成绩=文化基础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通过现场测试或考生提供的专业技能作品、学业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当场打分评分,满分200分。
3.加分条件
2017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在陕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的考试方式统一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