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研生选拔计划”,按照培养学院组织选拔,学校审查备案原则进行。各培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选拔工作,研究生处(研工部)代表学校进行终资格审查工作。
2.各培养学院“优研生选拔计划”名额,依据2017年学校下达研究生预招生计划数,总体不得超过2017年学院招生计划数的80%。
3.为确保生源质量,积极推进优秀研究生人才储备,学术型和工程类培养学院,其纳入“优研生选拔计划”的学生不得低于下拨的2017年招生计划的25%。教育硕士培养学院,其纳入“优研生选拔计划”的学生,不得低于下拨的2017年招生计划的50%。(2017年拟招生目录、拟招生计划见附件)
2017年陕西理工大学进行优秀硕士研究生生源选拔“优研生选拔计划”的执行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