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汇总《2017年预申请信息导入表》于6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44309513@***,由于没有进行预申请而影响贷款申办的,责任自负。
需要学校提供“在读证明”或“无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或“学费证明”的学生,须在各学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2017年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