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居住地均在陕西省。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5)因突发性变故造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在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申请贷款。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4)我校非陕西籍在校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须先与家庭所在地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按照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与陕西籍贷款学生办理的时间保持一致,经院部审核、公示后,填报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回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2017年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