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3 08:16: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29

满意答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精神,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为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我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32,在陕招生代码:811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前身为1949年9月成立的西北党校二部,是在原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改制而成。现有7个系(部),共开设17个专业,在校学生近3000人。现有省级重点专业3个(含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院级精品课程5门,院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第五条办学地点

  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 邮政编码:710068

  学院网址:www.***

  第六条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学院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址:www.***

  招生咨询电话:029-88427211 88419444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条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 2017-05-21 13:29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精神,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为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我院2017(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为确保我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精神,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为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我院2016年综(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一)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入学申请者。  (二)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入学申请者。(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
  (二)拟录取  学院将依据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1日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于4月5日至7日,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学院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正式录取备案
  八、正式录取备案  我院于2017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其他
  九、其他  (一)综合评价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时入学,在校享受待遇、毕业证等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  (二)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参加分类招生考试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未报到注册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  (三)我院所有关于分类招生考试的信息都通过学院网站发布。(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