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形式及赋分办法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D以6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和审美表现。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等,文化基础笔试成绩占综合评价考试总分的40%,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二)拟录取
学院将依据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1日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于4月5日至7日,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