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时至6日17:00时,根据省教育厅给我院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报名申请。
第十二条考生于2017年3月7日至17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片)、填报专业志愿、在线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考生也可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来我院招办现场办理)。考生来校考试前,需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交学院招生办备案,同时对在线打印的《准考证》加盖公章。
3月初未能在省招办“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申请我院的考生,如符合条件,也可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来我院现场提出入学申请、确认信息、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第十三条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的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我院于2017年3月18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一)文化基础测试(简称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时。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基础笔试,笔试采用统考形式,即由示范高职院校联盟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学院组织考试。笔试即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察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时长180分钟。“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笔试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
(二)综合测试(简称面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下午14:00―18:00时
综合测试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总分200分。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考察其个性思维品质及今后的职业潜能水平;对“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的职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察其职业兴趣取向及实操水平,通过现场测试、或提供的作品、大型作业、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计分。
第十五条学院于2017年4月6日17:00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办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入学申请者于2017年4月7日至18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完成报到注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和综合测试成绩组成,满分为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试总分为300;综合测试成绩由我院评判,满分为200分。我院认可考生在其他示范院校参加的文化基础课考试成绩,有意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测试(面试)。
第十九条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总分和报考人数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我院认可考生在其他14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参加单独考试的成绩(成绩互认),对成绩互认的考生,如果与参加我院考试考生的成绩相同时,按相同成绩末位次处理。
第二十条学院开设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无特殊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均为5500元/年?生,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资助措施,在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补助共计644万元,惠及学生4277人次,受助学生达47%。
第二十三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家住农村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入学时在学院资助中心建档立卡后纳入特困生给予助学金帮扶。
第二十四条勤工俭学补助:学院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五条助学贷款:我院属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7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