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70分,A级计10分,B级计9分,C级计8分,D级计7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折算后满分为78分,A级计13分,B级计11分,C级计9分,D级计7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152分,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
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生,按照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2017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成绩如何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