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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增补专业

2017年陕西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增补专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6 13:10:00 解决时间:2018-03-24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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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补专业

2017年1月1日至4月30日,各校可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以下简称“平台”)对《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17年增补专业提出建议。

  ??????????? 2018-03-24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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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现设专业
二、现设专业原则上现设专业不得增加或改变已有专业方向,确需增加或改变已有专业方向的,需填报《专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新增专业
一、新增专业2017年申请增设的新专业,需要按照要求填报申请表(见附件1)。拟新增国控专业须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除教育类、医疗卫生类国控专业由省教育厅统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以外,其他类国控专业由高校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新增专业要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有关要求
四、有关要求(一)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见附件3)为依据。(二)除国家控制的专业以外,各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行设置专业培养方向,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三)连续三年无招生的专业须按新增专业要求重新申请备案审批。专业数超过30个的学校,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上(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联系人
五、联系人联系人:赵登攀(省教育厅高教处)电话:029—88668916联系人:郗伟、孟繁增(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话:029—81480039,邮箱:sxgfxyxw@地址:西安市户县人民路8号邮编:710300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2.新增专业/现设专业调整方向情况汇总表3.《普通高等学校(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7月4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四)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7月4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7月4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四)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7月4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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