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见附件3)为依据。
(二)除国家控制的专业以外,各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行设置专业培养方向,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
(三)连续三年无招生的专业须按新增专业要求重新申请备案审批。专业数超过30个的学校,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上报需淘汰老旧专业1-2个;专业数超过45个的学校,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上报需淘汰老旧专业不少于2个。
(四)请各高校于10月10日(星期一)前将公文、申请表、《专业申报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在“平台”完成所有专业(包括申请新增的专业、2017年拟招生专业、其他现设专业)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省教育厅将于10月20日前通过“平台”进行确认,请各高校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平台”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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