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各行当计划(详见当年填报志愿指南)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仅限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报考,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音乐类各专业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各行当计划调整原则为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男、女生计划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7年山西大学招生章程
2017年山西大学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山西省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