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面试要有现场记录、成绩、扣分理由和评语。面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专业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
(二)各专业面试小组自行配备工作秘书1名,负责面试的现场记录和汇总考生面试成绩。工作秘书于5月21日上午8:30,下午14:30到研招办领取考生报考材料、面试相关表格、成绩汇总表等,并在面试结束后将组长签字确认的面试成绩相关表格、成绩汇总表以及考生报考材料交回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