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二)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7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
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文件要求,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或者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我校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录取均按照考生文考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投档分(考生的文考成绩占投档分的比例为7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投档分的比例为3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课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文件执行。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017年厦门医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