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学并取得学籍后,招生办公室根据评定条件,结合学生电子档案等有关材料向教务处提出获奖学生名单。教务处根据评选条件和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获奖学生名单提出审核名单,报校长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示。
2.各项奖金,将在入学当年度发放,过后不再补发。
3.优秀新生奖学金不可兼得,同时获得两项及两项以上奖励的,只按高奖项进行奖励。
2017年厦门工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及发放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