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于2017年2月23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初试材料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考试中心,收件人:艺术类校考负责人;联系电话:0592-2184166;邮编:361005。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①《厦门大学2017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DVD视频光盘和U盘各一份(考生严格按附件1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需制作成DVD视频光盘和存入U盘,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视频中所摄录的内容及表演服装、场地背景等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个人信息),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U盘内存储内容标题(文件名)为考生考试方向,例如钢琴.mpg(其中mpg为视频格式。标题上不得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曲目等信息)。
2017年厦门大学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报名寄送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