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于 2017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厦大海滨东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
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无居民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考证和本科合格证原件;
③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取得复试资格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有关材料。
2017年厦门大学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报名复试现场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