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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017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03:24:00 解决时间:2018-04-2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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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注: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硕士入学日),或本科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已修过 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提供 CET、 GMAT、 TOEFL、 GRE、 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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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招生办公室:电话:+86-592-21888882187199;传真:+86-592-2180256
3.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招生办公室:电话:+86-592-;传真:+86-592-2180256Email:zs@.cn;网址:http://zs..cn考试中心:电话:+86-592-2184166;传真:+86-592-2184117Email:kszx@.cn;网址:http://kszx.xmu(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
二、招生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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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习费用和奖学金1.学费: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我校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标准如下: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全程)1025100金融硕士80000元2125300会计硕士(MPACC)12000(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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