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的台湾考生。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注: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硕士入学日),或本科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已修过 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提供 CET、 GMAT、 TOEFL、 GRE、 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017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招生办公室:电话:+86-592-21888882187199;传真:+86-592-2180256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