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招生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意见招生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2 02:47:00 解决时间:2018-04-24 16:21

满意答案

六、招生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接受校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 0592— 2180299。

(二)实行校院两级巡视督查制度。校院巡视组共同负责各院博士生招录考核巡视督查工作。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确保信访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信访问题,由相关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核专家组进行复议。

(五)实行回避制度。凡亲属报考本单位博士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和当年度的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

(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院要提前在本院网站开辟专栏,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同时,各院要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院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考生的初审成绩、考核成绩等信息。

(七)实行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考核专家、命题(含面试命题)教师、材料审核专家、相关工作人员等都要签订博士生招生工作保密承诺书。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4 16:21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招生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六、招生录取的监督与复议(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接受校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2180299。(二)实行校院两级巡视督查制度。校院巡视组共同负责各院博士生招录考核巡视督查工作。(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四)实行复议制度,确保(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招生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六、招生录取的监督与复议(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接受校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2186219。(二)实行校院两级巡视督查制度。校院巡视组共同负责各院博士生招录考核巡视督查工作。(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四)实行复议制度,确保(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录取原则
五、录取原则(一)各院要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二)各院在完核工作后,应根据考生的考核终结果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组的意见,召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导师组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单位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并将该名单于考核结束后(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本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我校全面实(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暂命名,含物理学系、天文学系、电子科学系、电磁声学研究院)、航空航天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硕博连读生的复试
四、硕博连读生的复试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要参加考核复试,与普通考生同一考核标准公平竞争。(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指导原则
一、指导原则(一)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与综合素质。同时,积极探索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二)突出专家组在博士生招录选拔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加强专家组的自律约束机制建设,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学术道德和规范。(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申请资格审查
1.申请资格审查由院系研究生秘书或工作人员或指定教师审查考核考生是否符合各院系选拔办法所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如果不符合院系设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组织管理
二、组织管理(一)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导全校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审批各院博士生的招生工作办法。同时,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若干个考核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校博士生考核的巡视督查工作。在考核过程中,各巡视督查小组将深入各院考核现场,在不干扰正常考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方式了解、督查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二)各院(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