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秘书2人。复试小组制定详细的复试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的具体考查方式、考查项目和程序、复试题目的准备和抽签方式、提问和回答方式等。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体检等,全程服务各学科的复试工作。
2、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涉及考生的培养潜质、科研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外语能力等方面。要切实强化并发挥复试在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的作用,不断优化和完善复试内容、方法和程序,探索实施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拨。
3、复试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形式,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
4、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打分。考生报考导师用A票计分,其他复试小组成员用B票计分;考生复试成绩=A票分值×50%+所有B票平均分值×50%。
5、复试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和《石家庄铁道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对于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详实的复试记录。
6、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考生的排序,排序必须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时将以导师的招生顺序为首要依据,结合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7、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其空缺招生名额按学科复试排序顺延录取。
8、为进一步规范复试过程,给考生提供良好的复试环境,复试工作采取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组选派2~3名督察员全程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情况,保证复试公平、公正。
2017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