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按总成绩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及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拟录考生的专业安排,在不超过同一考试大类招生总计划的原则下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4)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5)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0”者不予录取。
2017年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