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考生语数外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将进行二志愿征集。
(4)符合规定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2017年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