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
2、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因以下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为其代偿应还的本息;
救助对象包括五类借款学生:
(1)、死亡、失踪的毕业借款学生;
(2)、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毕业借款学生;
(3)、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毕业借款学生;
(4)、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
(5)、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训补贴;
4、学生经济援助(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海外游学、出国交流项目资助;
6、学生资助育人实践项目;
7、其他特殊情况。
2017年上海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