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每年11月为贷款申请季。
2、学生根据学校每年发文通知,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新生需要携带入学通知书和身份证或者户口迁移证复印件)、贷款材料等统一办理申请手续。具体贷款材料要求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2)个人贷款支付凭证;
(3)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学生还贷卡复印件;
(5)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户籍证明:户籍没有从原籍迁至学校的同学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籍从原籍迁至学校的同学提供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
(7)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者学生证复印件;
(8)上海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9)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
(10)父母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特别注意:
第(1)项至第(4)项,由学校、银行统一组织办理。
第(5)项至第(10)项,由学生个人准备齐全。
第(9)项需学生本人、父母三方签字确认,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确认。
3、学校在审核确认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后,将上述材料连同学校的审核意见一并送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
4、经办银行对学生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确认,审批合格的学生需要与经办银行签订正式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合同。
5、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次发放的管理方式。贷款金额采取按学年发放的形式,直接转入我校财务处的学费贷款专用帐户,如学生未缴纳学费住宿费,贷款金额自动冲抵上述费用。
2017年上海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贷款的申请和发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