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物权的概念、特征;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的类型;物权的效力;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
(十二)所有权概念、特征、内容(权能);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所有权的取得;共有;不动产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十三)用益物权概念、特征、作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担保物权的概念、类型、特征与功能;担保物权的消灭和存续期限;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十四)占有概念、功能;占有与物权的关系;占有的种类、效力。
(十五)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法律关系;债的分类;债的效力。
(十六)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
(十七)债的履行概念与原则;债的履行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情势变更。
(十八)债务不履行的类型;实际违约;预期违约;合同解除;违约责任。
(十九)债的保全的概念和内容;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销权。
(二十)债的担保的概念、特征、类型;债的担保的无效与责任;保证、定金;担保物权与保证的关系。
(二十一)债的移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的概括转移。
(二十二)债的消灭的概念、原因、效力;清偿;提存;抵消;其他消灭原因。
(二十三)合同的概念和分类;合同法上的合同与亲属法、继承法规定的合同(协议)的联系和区别;合同的成立;格式条款;合同的内容确定与合同解释;缔约过失责任。
(二十四)典型合同:给付财物的合同(买卖、赠与、贷款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交付成果的合同(承揽、建设工程);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
(二十五)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与功能;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分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侵权责任方式的概念、分类及适用;损害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责任;特殊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