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调剂录取优质合格考生。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考生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
(1)申请调剂法学硕士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须是法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方向(报考专业的代码是:0301**),法学硕士不接受初试时报考法律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
(2)法本法硕接受法硕联考(法学)和符合法本法硕报考条件的法学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非法本法硕只接受法硕联考(非法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3.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以及我校拟接收专业的复试资格线。
4.在以上原则前提下,我校选择调剂考生的依据为:初试成绩为首要衡量因素,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毕业院校、报考院校、是否通过司法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等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相关因素。
5.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