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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自主自主测试基本事项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自主测试方案自主测试基本事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8 02:06: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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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校自主测试基本事项

(一)自主测试时间:3月4—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二)自主测试地点:上海政法学院主教楼A座3楼(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进入我校新校门后的右手侧这幢楼)

(三)自主测试内容和相关评分分值:

1、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自主测试考察内容包括以下方面:考生的创新潜质、逻辑思维能力、气质仪表与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英语应用能力等方面,以上测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2、自主测试中以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基本信息作为专家综合考察材料,学生不单独向我校提供综合评价材料。

围绕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现我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在自主测试时,专家根据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察,并作为自主测试评分中的参考依据。

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在自主测试时,将参考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第信息进行综合评分。

  ??????????? 2017-05-2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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