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非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校考成绩×3×50%。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合成总分=文化成绩+艺术校考成绩(色彩或面试),文化成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校考成绩×3×50%)须达到非艺术类低录取资格线的70%,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合成总分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含的文化基础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的成绩,择优录取。
2017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