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招生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办法文件,根据国家发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院学科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复试、破格复试条件;拟定进入复试和破格复试名单、复试筛选办法、复试要求及拟录取排序办法,并将相关文件提交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负责组织复试和复试的阅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复试和阅卷工作;
3、负责审核并统计各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4、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核工作;
5、负责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6、负责招生相关政策解释,并按照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2017年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作。其职责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