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各学科组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含考生所报的博导);安排记录员一名。负责记录考生评语和成绩。复试完毕后,将成绩及复试记录本上交研究生处。
3、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应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专业面试的具体内容,同时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017年上海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