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教委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规定,我校对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的与报考专业对口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项目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5分,各项加分不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7日8:30—15:30现场确认时办理证书提交手续(交验证书原件并提供证书复印件1套)。证书提交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
2017年上海商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生校内加分类似问题答案